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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補證流程

 

中華民國113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補證、補號碼布說明

 

一、凡經大會核發隊職員證、選手證、裁判證,若有不慎遺失或不符規定,得經下列手續申請補發:
1.上述證件遺失,得於比賽前兩小時備妥有效證件(有效證件:國民身分證、有照片健保卡、居留證)至大會資訊獎品組(補證處)填寫申請表(如附件),辦理補證作業。
2.如有更改姓名,須備妥戶籍謄本影本及國民身分證辦理之。
3.競賽組接受申請表後核對原始報名資料,資格查證無誤後,製發證件。
二、凡經大會核發之號碼布,如有遺失、髒污或資訊錯誤等情事,得經下列手續申請補發:
1.上述情事發生時,得於比賽前兩小時備妥選手證至大會資訊獎品組(補證處)填寫申請表(如附件),辦理補發作業。
2.競賽組接受申請表後核對原始報名資料,資格查證無誤後,補發號碼布。
三、補證處作業流程如下圖所示:
備妥有效證件,由本人、教練或縣市承辦人至大會資訊獎品組(補證處)填寫申請表。
繳交補證申請書,由大會競賽組辦理資料驗證作業。
資料查證無誤,製發證件/號碼布,由申請人領取,完成補證/發作業。
四、 受理時間:各種類比賽期間,每日上午8:00至下午5:00止。

相關資料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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